丽委〔2007〕1号
2006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形成了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还面临许多困难和矛盾,突出表现在农民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依然困难,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依然滞后。我们要正视困难和矛盾,进一步增强做好农业农村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07年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真扶贫、扶真贫’’,以发展农村生产力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链向加工和流通环节延伸、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人口向中心镇(村)集中,切实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
主要目标和任务是: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增长8%以上,力争如期完成,“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目标和任务。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任务,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幅度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水平。增加投入,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要确保预算内‘‘三农”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继续高于上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今年市本级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增幅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大幅度增加对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投入。同时,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和部门支农、扶贫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集中用于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扶持笋竹、食用菌、茶叶、蔬菜、水干果、畜禽、中药材、花卉苗木、水产等九大特色优势产业。完善由一个领导联系、一个部门负责、一个政策扶持的“一业一策一干部’’的农业产业化助推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强县强镇。2007年,市财政在今年预算已安排农发资金的基础上,新增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九大特色优势产业、产业强县强镇和扶贫龙头企业的培育。今年重点抓好食用菌、笋竹、茶叶、水干果、畜禽五个产业。对低收入农户发展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并积极探索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入户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
三、努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培育现代农业生产主体,坚持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改革农业龙头企业的评价体系和扶持方式,努力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对农户增收的带动能力。开展全市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工作,鼓励扶贫龙头企业为低收入农户提供良种、技术和市场销售等服务,参与扶贫开发。大力组建和积极推进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服务体系建设,构建综合性的新型农业服务平台。鼓励面向低收入农户提供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营大户、能人以及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采取多种形式,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
四、积极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积极创办特色农产品加工功能区(点)。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家庭工业。建立健全农产品加工带动农业开发新机制,着力培育龙型经济,促进农村特色块状经济的形成。大力扶持农村来料加工业发展,着力培育农村来料加工特色区块,推进来料加工向欠发达乡镇、农民异地转移安置点、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拓展延伸,实现来料加工费2.5亿元。发挥生态环境优势,依托重点景区、景点和特色农业资源,培育、发展和壮大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市财政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欠发达乡镇和低收入农户发展来料加工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其中100万元用于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各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重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发展,创建丽水市农产品展示中心,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竞争力。
五、大力推进下山脱贫。加快下山脱贫步伐,加大力度推进整村搬迁,积极开展小规模自然村的撤并工作,以生态屏障建设和集聚发展带动山区农户脱贫致富奔小康。进一步做好库区困难群众的异地脱贫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困难群众的搬迁工作。2007年全市完成迁移2万人,其中74个欠发达乡镇迁移1.6万人。市、区两级财政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对市本级的整村搬迁的农户给予补助,各县(市)也要进一步加大整村搬迁补助力度。加快下山脱贫小区(点)建设,国土部门要确保下山脱贫小区建设用地指标;物价部门要对下山脱贫小区(点)建设中各部门、中介机构的收费进行专项督查;对已安排整体搬迁的村,交通、水利、通讯等项目资金要转用于下山脱贫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降低搬迁成本。加快农民公寓、廉租房等建设,积极开展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工作,促进低收入农户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积极盘活迁出地资源,用足用好退宅还耕还林政策,鼓励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流转开发土地、山林等资源。探索下山农民的后续管理机制,加快促进搬迁群众的和谐融入。
六、深入实施百万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坚持以转移就业为目标,按照“有一技之长、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在胸’’的要求,着力抓好转移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素质全面的新型农民。以低收入农户1户1人就业为目标,对有非农就业意愿和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加强转移培训的力度。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5万人以上,其中培训低收入农户劳动力2万人以上。各县(市、区)要加大劳动力培训工作的投入力度,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实行免费培训,并在培训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积极拓展企业“订单式”培训,把对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培训和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健全就业服务组织,加强农村就业服务,加大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力度。优化农民进城政策,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外出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七、努力促进低收入农户转移就业。鼓励工商企业吸纳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用工。对吸纳本市范围内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的工商企业,3年内按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城镇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同等收费优惠政策,优惠期满后酌情予以补贴。实施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对确无能力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收入农户,各地要结合小城镇建设和镇村环境卫生整治等,大力开发政府公益性岗位(如绿化养护、治安巡逻、环境保洁、社区服务等),并优先安排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就业。支持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对低收入农户自主创办个体工商企业,创业经营一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确认,按同等条件和标准享受下岗职工创业同等优惠政策。鼓励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个人为低收入农户提供小额贷款担保,鼓励各金融机构为低收入农户发放小额贷款。
八、切实提高低收入农户社会保障水平。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凡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应及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乡同比例增长机制,巩固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成果。用3年时间逐步将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提高到100元以上,2007年每人每月补差不低于50元,2008年不低于75元,2009年达到100元。对有特殊困难的低保对象,给予特殊照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对低收入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费用部分,由地方政府予以一定比例补助,有条件的予以全额补助。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改进和完善医疗救助方疗救助方式,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对低收入农户及时提供医疗救助。
九、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7万亩土地整理任务。在建设好3万亩标准农田的基础上,力争完成建设用地复垦5000亩,其中农村宅基地整理3500亩。结合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各县(市、区)选择1—2个中心村开展农村宅基地整治复垦试点。对新农村建设的试点村,可安排一定数量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以级差排基、有偿选位等方式安排给本村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户建房或在征为国有后以公开方式进行出让,所得收益用于该试点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发展。继续实施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面积。继续抓好“千万亩十亿方节水’’、“千库保安’’和“万里清水河道’’等水利建设项目。加大力度抓好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继续加强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完成通村公路路基改造1000公里,路面硬化900公里。加大农村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力度。
十、积极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进一步完善县域规划,加快编制完善中心镇总体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和中心村建设规划。切实加大规划经费投入,提高规划水平,降低规划成本。力争完成50%的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及优化。围绕沿路、沿江、沿景区等区域开展连片集中整治。全面完成第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任务,创建新农村示范村20个、环境整治村200个。在精心规划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启动“古堰画乡”村庄连片集中整治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突出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整治,新建一批乡镇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置设施,建立健全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市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60%以上。大力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工作。加强村庄建设指导、监督与管理,规范农村建筑市场,实现村庄建设有序发展,努力建设农村美好家园。
十一、努力构建扶贫帮困新机制。根据“真扶贫、扶真贫”的要求,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帮困工作,全面构建“一户一策一干部”的帮扶机制。突出进村入户,注重分类指导,实现抓低促面,切实把帮扶工作做到村、做到户、做到人,促进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季度对帮扶对象的联系、走访、慰问不少于一次,每年每户帮扶金不少于1000元,帮助帮扶对象落实一条致富门路。进一步广泛开展“六个双百”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成效。通过领导联系、单位结对、企业帮扶等,进一步加大产业项目扶持力度,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十二、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转变乡镇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适时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深入实施“住村联心"工作制度,全面推广庆元“培养技能型干部、建设技能型政府”的做法和经验,着力提高干部素质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流转机制。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财政、金融部门要研究制定并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贴息和优惠利率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十三、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村级民主恳谈会、村民议事会等制度建设,依法保障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按照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三个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和配套性政策,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水平。把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与平安村(社区)、文明村(社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村”等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十四、切实加强党对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三农’’工作的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新农村建设和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各县(市、区)党委由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乡镇党委、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工作上。各县(市、区)要在做好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具体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扶贫工作的督查和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全市新农村建设的考核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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