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1121/T10—2006
桃树是蔷薇科落叶乔木的多年生果树,在青田县栽培历史悠久,范围广,面积大,目前有面积8600亩,产量6800吨,年产值470万元;专业生产桃的农业龙头企业四家。桃以其果实鲜艳,果肉甘甜多汁,营养丰富、具有特殊风味,是深受广大居民青睐的夏令水果,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桃等夏令水果的质量、安全性要求也越来越高,当前为规范本县农民对桃产品的种植生产和优质高效,达到无公害生产标准,提高桃产品的品牌和种植户的经济效益,促进桃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依据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规定编写,主要参照了NY/T5114《无公害食品桃生产技术规程》,并结合我县的气候、土壤、栽植水平等实际情况制定。
本标准由浙江青田县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青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良火、饶建民、舒永春、汤新根、潘锋波、吴敏芳
本标准由青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青田县规范桃生产的第一次制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桃生产园地选择与规划、栽植、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和果实采收、果实质量要求、包装、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青田县区域内无公害桃的露地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面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NY5112无公害食品——桃
NY/T5114无公害食品——桃生产技术规程
NY5113无公害食品——桃产地环境条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3、要求
3.1 园地选择与规划
3.1.1 园地选择
3.1.1.1 气候条件
适宜的的年平均气温为12℃~17℃,生长适宜温度为18—23℃,绝对最低温度≥—20℃,休眠期≤7.2℃的低温积累600h以上;年日照时数≤1200h。桃为喜光果树,山地建园时应选择阳光充足的阳坡地。
3.1.1.2 土壤条件
产地土壤质量按NY 5113执行。要求土壤质地以排水良好、透气性好的砂壤土,pH值4.5—7.5可以种植,但以5.5—6.5微酸性为宜,有机质含量最好≥10g/kg,土层深厚,酸性较重的土壤要加石灰等中和,在平地建园时要做好深排水深沟的安排,不要在重茬地建园。
3.1.1.3 产地环境
水质和大气质量按NY 5113执行。产地应选择生态条件好,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并具有可持续生产发展的农业生产区域。
3.1.2 园地规划
园地规划包括:小区划分、道路及排灌系统设置、防护林营造、管理用房建设等。平地及坡度在6°以下的缓坡地,栽植行为南北向。坡度在6°—20°的山地、丘陵地,栽植行沿等高线延长,等高梯地宽度2.5—3.5米。
3.1.3 品种选择和砧木选择
3.1.3.1 品种选择
根据气候,结合品种的类型、成熟期、品质、耐贮运性、抗逆性等制定种植品种规划方案;同时考虑市场、交通、消费和社会经济等综合因素。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的比例一般在5—8:1;当主栽品种的花粉不稔时,主栽品种与授粉品种的比例提高至2—4:1,规模园地为了便于管理,种植时要制订好早、中、晚熟品种的搭配方案。
3.1.3.2 砧木选择
砧木选择以毛桃、山桃为主。
3.2 栽植
3.2.1 苗木质量
苗木的基本质量要求见表1.
3.2.2 栽植
3.2.2.1 时期
秋季落叶至次年春季桃树萌芽前均可以栽植,以秋栽(9—11月)为宜;存在冻害或干旱的山区,宜在春季(2—3月中旬前)栽植。
3.2.2.2 密度
栽植密度应根据园地的立地条件(包括气候、土壤和地势等)、品种、整形修剪方式和管理水平等而定,一般株行距为3.5m~4m×4m~5m。
3.2.2.3 方法
定植穴大小宜为80cm×80cm×80cm,在砂土瘠薄地可适当加大。栽植穴或栽植沟内分层施入的有机肥应是3.3.2.2规定的肥料,在穴的最上面放山皮泥等熟熟土,定植时苗木的根不接触下层的肥料为准。
栽植前,最好对苗木根系进行消毒,可用1%硫酸铜溶液浸5min后再放到2%石灰液中浸2min进行消毒。栽苗时要将根系舒展开,苗木扶正,嫁接口朝北风方向,边填土边轻轻向上提苗、踏实,使根系与土充分密接;栽植深度以根颈部与地面相平为宜;种植完毕后,立即灌水。
3.3 土肥水管理
3.3.1 土壤管理
3.3.1.1 深翻改土
每年秋季果实采收后结合秋施基肥深翻改土。扩穴深翻为在定植穴(沟)外挖环状沟或平行沟,沟宽50cm,深30cm—45cm。全园深翻应将栽植穴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30cm—40cm。土壤回填时混入有机肥,然后充分灌水。
3.3.1.2 中耕
早春在根系第一次生长高前,深中耕一次(10—20厘米),既可保墒又能提地温;果园生长季中降雨或灌水后,及时中耕松土,中耕深度5cm—10cm。在冬季进行切底清耕一次,深度30厘米以上。
3.3.1.3 覆草和埋草
夏季高温来临前在树冠下进行果园覆盖,材料可以用秸杆、杂草、嫩树枝残叶等,把覆盖物覆盖在树冠下,厚度10cm—15cm,上面压少量土;覆盖物腐烂后可增加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并保持水土。
3.3.1.4 种植绿肥和行间生草
提倡桃园实行生草制、种植间作物等,间作物应与桃树无共性病虫害的浅根、矮杆植物,以豆科植物和禾本科为宜,适时刈割翻埋于土壤或覆盖于树盘。
3.3.2 施肥
3.3.2.1 原则
按照NY/T 496规定执行。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实品质产生不良影响,应是经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免于登记的肥料。提倡根据土壤条件进行配方施肥和平衡施肥。
3.3.2.2 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
3.3.2.2.1 有机肥料
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有机复合(混)肥等。
3.3.2.2.2 化肥
包括氮、磷、钾等大量元素肥料和微量元素肥料及其复合肥料等。
3.3.2.2.3 微生物肥料
包括微生物制剂及经过微生物处理的肥料。
3.3.2.3 使用的肥料中应注意的事项
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垃圾含有重金属、有害物质的垃圾;不使用含氯化肥和含氯复合肥。
3.3.2.4 施肥方法和数量
3.3.2.4.1 基肥
秋季果实采收后的8—9月施入,以农家肥为主,混加少量化肥。施肥量以株施农家肥20—50公斤,或生物复合肥1—2公斤。施用方法以沟施为主,施肥部位在树冠投影范围内;沟深30cm—45cm,以达到主要根系分布层为宜。
3.3.2.4.2 追肥
追肥的次数、时间、用量等根据品种、树龄、栽培管理方式、生长发育时期以及外界条件等而有所不同。幼龄树和结果树的果实发育前期,追肥以氮磷肥为主;果实发育后期以磷钾肥为主。高温干旱期应按使用范围的下限施用,距果实采收期25天内停止叶面追肥。
3.3.3 水分管理
3.3.3.1 灌溉 桃虽喜欢干燥,但桃在开花期的3—4月间,如果干旱要
灌水,晚熟品种在7—8月干旱时要灌水,灌水水质要求无污染源的水。
3.3.3.2 排水
设置排水系统,在多雨季节通过排水沟渠及时排水。
3.4 整形修剪
3.4.1 主要树形
3.4.1.1 三主枝开心形
干高40cm—50cm,选留三个主枝,在主干上分布错落有致,主枝方向不要正南;主枝分枝角度在40o——70o;每个主枝配置2个—3个侧枝,呈顺向排列,侧枝开张角度70o左右。
3.4.1.2 两主枝开心形
干高40cm—50cm,两主枝角度60o——90o,主枝上着生结果枝组或直接培养结果枝。
3.4.2修剪要点
通过修剪控制树形和树冠,调节梢果矛盾,提高产量和品质。
3.4.2.1幼树期及结果初期
幼树生长旺盛,应重视夏季修剪。主要以整形为主,尽快扩大树冠,培养牢固的骨架;对骨干枝、延长枝适度短截,对非骨干枝轻剪长放,提早结果,逐渐培训各类结果枝组。
3.4.2.2 盛果期(夏季修剪和冬季修剪)
3.4.2.2.1 生长期修剪:在萌芽后至秋季落叶前进行
3.4.2.2.1.1 复剪、抹芽: 在春季萌芽开花后剪去细弱的结果枝、病虫枝、枯枝、抹除内膛的徒长枝,剪口下的竞争枝。
3.4.2.2.1.2摘心:4—5月在新梢20—30厘米时进行摘心(主枝延长枝除外)。
3.4.2.2.1.3 扭梢:在5月份对直立枝徒长枝和其它旺长枝30—40厘米时进行,扭梢部位在新梢中下部5寸处扭下,旺梢在扭转处又冒出新梢需再次扭梢。
3.4.2.2.1.4 剪梢:5—6月,对徒长枝除基部抽生的1—2个2次枝,剪去上部,主枝延长梢剪至外侧重次枝上,控制上部生长势。
3.4.2.2.1.5 拉枝:6—7月对幼树主枝付主枝进行拉枝,以开张主枝、副主枝角度,缓和树势,提高着果率。
3.4.2.2.2 冬季(休眠)修剪:在秋季落叶后至春季萌芽前进行,采用短截和疏删的方法。
3.4.2.2.2.1 疏删:对徒长枝、枯枝、病虫枝、细弱枝、交叉枝等进行疏删。
3.4.2.2.2.2短截:一般选留生长中庸的长果枝适当将其短截,使其结果;选靠近骨干枝的粗壮、直立、受光条件好的枝梢进行重短截,作为更新枝培养。
3.5 花果管理
3.5.1时期
疏花在大蕾期进行;疏果从落花后两周至硬核期前进行。
3.5.2 方法
具体步骤先里后外,先上后下;疏果首先疏除小果、双果、畸形果、病虫果;其次是朝天果、无叶果枝上的果。选留部位以果枝两侧、向下生长的果为好。长果枝留3个—4个,中果枝留2个—3个,短果枝、花束状果枝一个或不留。
3.5.3果实套袋套袋的目的是防止桃果面受病虫为害,使果面光滑,提高果实整齐度和商品率,套袋时,要求轻套、袋口轻扎,袋底不能有积水。
3.5.3.1套袋时期和方法
在定果后及时套袋。套袋前要喷一次杀菌剂和杀虫剂。套袋顺序为先早熟后晚熟,早熟熟品种于4—5月,晚熟品种于5—6月;座果率低的品种可晚套、减少空袋率。
3.5.3.2解袋
解袋一般在果实成熟前10天—20天进行;不易着色的品种和光照不良的地区可适当提前解袋;解袋前,单层袋先将底部打开,逐渐将袋去除;双层袋应分两次解完,先解外层,后解内层。果实成熟期雨水集中的地区、裂果严重的品种也可不解袋。
3.6 病虫害防治
3.6.1 防治原则
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和物理防治为基础,提倡生物防治,按照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和经济阈值,科学使用
化学防治技术,有效控制病虫害。
3.6.2 农业防治
合理修剪,保持树冠通风透光良好;合理负载,保持树体健壮。采
取剪除病虫枝、人工捕捉、清除枯枝落叶、翻树盘、地面秸秆覆盖、地面覆膜、科学施肥等措施抑制或减少病虫害发生。
3.6.3 物理防治
根据病虫生物学特性,采取糖醋液、黑光灯、树干缠草把、粘着剂和防虫网等方法进行物理诱杀害虫。
3.6.4 生物防治
保护瓢虫、草蛉、捕食螨等天敌;利用有益微生物或其代谢物,如利用昆虫性外激素诱杀。
3.6.5 化学防治
根据防治对象的生物学特性和为害特点,提倡使用生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如石硫合剂和硫悬浮剂),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和致畸、致癌、致突变农药。使用化学农药时严格按照GB 4285、GB/T 8231(所有部分)的要求控制施药量与安全间隔期,并遵照国家有关规定。
3.7 果实采收
桃果实远运销售的在七成熟时,就地销售的在八成熟时采收,在采收前二周左右解袋,使果面稍有着色。采收时,一般品种应全掌握桃,均匀用力,稍稍扭转,顺果枝侧上方摘下。对果柄短,梗洼深,果肩高的品种,摘取时不能扭转的,而是全掌握果顺枝向下拔取。采收的顺序应从树顶由上往下、由外向里逐枝采摘,采摘时动作要轻,不能伤果。
3.8 果实质量要求
按NY5112规定执行。
3.9 果实包装、贮存、运输
3.9.1 包装 桃采后立即按要求进行挑选、包装,包装物应清洁、牢固、无污染、无异味,包装物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编上标记,及时组织调运至贮存地。
3.9.2 贮存运输
3.9.2.1 贮存场地要求清洁,明亮通风,有防晒、防雨设施,有条件要建有制冷设备,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
3.9.2.2 应分种类、分类堆放,批次分明,层数不宜过多,堆放和装卸时要轻搬轻放。
3.9.2.3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有防晒、防雨等设备。严禁与有毒、有异味等有害物品混装、混运。到达目的地后及时卸货入库,库房符合贮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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