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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
2008-07-15
     为深入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落实生产源头监管,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近日龙泉市农业执法大队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及品牌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为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和基地建立生产档案情况。执法人员通过听取基地负责人情况汇报,查看生产记录的建立情况,查阅相关生产经营档案,检查基地农产品生产现场等。在抽查的10余家农产品生产基地内没有发现禁用农业投入品,均能够按照农业标准化进行生产,但生产记录不及时,经营档案欠规范,执法人员对上述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及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档案记录等相关内容进行指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宣传。通过这次抽查指导,引导农产品企业自觉采用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规范,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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