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浙江省粮食高产创建县龙泉下堡示范方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8-06-24
丽农发(2008)43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贯彻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粮食生产高产创建活动的精神,丽水市农业局和龙泉市农业局合作共建下堡水稻高产示范方,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推动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展开。现将《浙江省粮食高产创建县龙泉下堡示范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依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浙江省粮食高产创建县龙泉下堡示范方实施方案.doc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粮食 示范方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委办,市财政局,龙泉市查田镇政府,陈建波副市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4日印发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