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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我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障粮食有效供给,决定在全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粮食高产创建的重要意义
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仅0.5亩左右,粮地矛盾突出。要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必须走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路子。粮食高产创建是依靠科技提高单产的有效途径,它是集高产优质良种、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及优质高效投入品于一体的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活动。通过高产创建,能够实现统一品种、统一技术、实现良种良法配套, 最大限度发挥品种和技术在产量、品质、抗性等方面的生产潜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各地农业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有关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的精神,把高产创建作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的中心工作,作为科技兴粮的关键举措,作为行政推动的重要抓手,促进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
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市粮食生产实际,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6〕86号)和(丽政办发〔2007〕2号)《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提高耕地质量,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集约项目,集成技术,依靠科技进步,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通过高产创建,树立典型,示范展示,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2)目标任务
在全面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全市重点抓好龙泉(省级)、缙云和遂昌等3个粮食生产创建示范县、10个粮食生产创建示范乡(镇)、100个水稻高产示范片和1000个水稻高产示范户建设。通过三年( 2008—2010年)的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力争示范县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增长8%左右;示范乡镇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增长10%左右,辐射带动全县水稻单产比项目实施前增长5%左右;高产创建核心示范方的产量水平,早稻500公斤以上,单季晚稻700公斤以上,连作晚稻550公斤以上;高产创建示范户水稻亩产比非示范户增产10%以上。
三、高产创建活动的工作原则
(1)坚持市、县、乡、村级联创,分级负责,以县、乡级为主的原则。市级负责制定高产创建活动整体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制定高产创建考核奖励办法,组建高产创建活动。市级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选择确定高产创建县,制定操作规程,组织开展高产创建专题培训与指导,组织高产创建检查与测产评比等工作。创建示范县、示范乡(镇)作为高产创建活动的主体,要全面落实责任农技员制度,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千亩示范区,制定操作技术规程,成立高产创建活动县级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负责高产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建立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联系粮食生产示范方制度。
(2)突出优势,科学选点。示范创建县设在粮食重点产区,水稻高产示范乡镇要有区域代表性,要以整建制乡镇为单位,重点考虑水稻播种面积大、农田基础条件好、农技推广网络健全、辐射带动能力强、基层领导重视粮食生产的乡镇。示范区的确定要与水稻高产示范、万村示范活动相结合,上报市农业局备案。
(3)集约资源,合力推进。整和项目资源,与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补贴、病虫综防、测土配方施肥等政策与科技项目紧密结合。同时,争取配套高产创建专项经费,保证示范区建设的物质基础与资金优势,推进高产创建工作。各地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协作,扎实开展粮食高产创建各项工作。
四、高产创建区的实施内容
1、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开展新建标准农田培肥改土,切实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通过扩种绿肥、秸杆还田等,实行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相结合,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增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面积。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达到灌排自如,电网配套齐全。
2、示范推广优良品种。根据粮食高产创建总体要求,结合各创建县、示范区的生产生态特点,组织专家组论证确定高产创建主导品种, 并结合省级良种推广补贴项目实施,将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确保主导品种在示范区、创建县得到大范围推广应用。并通过统一供种方式,万亩示范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3、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单产和效益。粮食高产创建要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节本增效、高产优质的原则,实现良田良制、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的有机结合,在试验示范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集成、配套、创新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并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推进标准化生产。水稻重点推广旱育秧技术、强化栽培技术、单季晚稻“五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等。
4、大力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和万村示范活动。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以科技兴粮为支撑,坚持产量与品质并重,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建设。加强对示范方内农户的技术培训,做到每个方都有农技人员蹲点指导,全面实行机耕、测土配方施肥、水浆管理、配套供应物资等重要农艺措施的统一,努力提高示范方的产量。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万村示范活动,在水稻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选择1个种田水平高、科技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并采用省推荐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示范户向周边农户示范辐射。
5、加强病虫害防控。坚持“绿色植保、公共植保”的工作理念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切实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要加强病虫害动态监测,准确预报发生趋势,提前制定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预案。要根据病虫害发生形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组装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化学防治技术措施,开展统防统治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要加强农药市场整治,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曝光,全面禁止高毒农药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6、开展测土配方施肥。以测土配方施肥项目为依托,以土壤养分构成和作物需肥规律为基础,以高产创建产量目标为指标,制定测土 配方施肥技术方案。为示范区技术指导人员及农民确定肥料品种、施肥数量、施肥时期和改进施肥方法等提供技术服务,提高肥料利用率和施肥效果,解决农民施肥用肥问题。要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职责,对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和包装、标识、宣传是否符合要求进行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重点加强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 建立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7、加快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积极发展以水稻机耕、机播(插)、机收、秸杆还田、烘干等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机大户和服务组织,鼓励购置适合山区作业的农业机械,广泛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进一步扩大水稻机收面积,积极开展工厂化育秧、机械插秧、化肥深施、粮食烘干等示范,加快推进水稻机插的应用。要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机大户的技能培训,总结和推广农机跨区作业、农机作业合作社、农机一条龙作业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创新和完善农机经营机制,扶持农机作业协会、经纪人等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和扶持农民购买和共同使用农业机械。
8、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规模效益和经营水平。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使粮田向种粮能手集中,发展规模种粮。鼓励种粮大户拓宽经营范围,进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创建品牌,开展粮食产后加工和销售,延长产业链,提高经营水平。支持和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和产销服务组织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固的粮食产销关系, 发展订单生产。大力组建粮食生产合作社、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粮食生产产业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粮效益。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按照“市、县共建,分级负责,主抓在县,建设到点”的原则实施,县级要求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县(市、区)长为组长,农业、财政、科技、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项目规划的制订、资金的落实以及组织实施等。乡(镇)级成立项目实施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责任农技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要求把项目实施实绩列入责任农技员考核内容。
为保证高产创建活动年活动取得成效,按照省级要求,各地要成立高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协调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创建工作。高产创建活动县要成立专门实施小组,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协调各方力量,保证措施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导,保证高产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2、制订方案,组织实施。各实施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是确定农田设施建设计划,粮食面积、产量指标、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广计划,示范面积和地点,技术培训计划,粮食生产合作社和粮食生产专业服务组织的组建计划等。
3、加强培训,强化指导。市农业局将组织粮食生产技术培训班。各县要制定各自的培训计划,对乡镇农技人员进行一次轮训。每个示范乡镇每年举办2次以上粮食生产技术培训班,要求培训到村干部、种粮大户、高产示范户等,努力扩大培训面。在生产关键季节,乡镇农技人员要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都要下村入户到田,切实抓好技术指导工作。
4、增加投入,加强管理。各级财政要增加对项目实施县、示范乡镇以及示范区的投入,要统筹各项粮食扶持资金,重点向项目实施区倾斜,确保各项建设顺利实施。要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制,加强项目管理。
5、总结交流,扩大宣传。各地要加强材料收集,建立活动档案,做好工作记录,抓好总结交流。要总结归纳高产创建的成效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做好分季节、分阶段的定期总结,做好最新动态、热点追踪的反馈交流;做好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等工作层面的总结,并做好工作方法、组织方式等工作机制方面的总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农业局将在丽水农业信息网建立“高产创建”专栏,大力宣传高产创建活动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效果,营造良好的氛围。每年年终,市农业局将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评比,评选表彰 3个粮食生产先进县(市、区), 20个粮(油)优质高产示范方, 10个优秀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和100个水稻高产示范户,并对在高产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表彰。
六、工作进度安排
1、发布丽水市农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3月份)。
2、市农业局组织“恢复生产、科技服务”活动并举行启动仪式。主要内容有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救灾指导;组织科技下乡,提供救灾服务;宣传政策措施,指导春耕备耕;检查春播生产,促进田间管理;指导防疫工作,保障农业安全;总结宣传典型,营造活动氛围(3月份)。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定2008年粮食生产责任书(3月底4月初)。
4、部署2008 年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各项工作(4月份)。确定水稻3个创建县、10个创建乡镇。
5、举办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培训高产栽培技术、机械化插秧技术及示范演示(5—6月份)。
6、检查创建县早稻插种和单季稻播种情况, 指导示范点高产创建,做好技术指导(5月份)。
7、组织专家对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早稻中后期田间管理技术意见;进行单季稻生产调研及技术指导,提出田间管理技术意见, 提出晚稻田间管理技术意见、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意见,落实高产创建各项技术措施(6—7月份)。
8、组织新闻媒体对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进行全面宣传,组织召开晚稻现场观摩交流会(7—9月份)。
9、组织专家对晚稻高产创建示范区进行测产验收(9—10月份)。
10、做好年度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召开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总结表彰会议(11—12月份)。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主词题:粮食 高产创建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市委办,市府办,市农办,市财政局,
陈建波副市长,徐国强副秘书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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