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2007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文件精神,制定、落实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措施,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局面。2007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预计163.2万亩,总产量54.5吨,特别是晚稻单产有较大幅度的增产,超额完成了省农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粮食生产指导指标。
根据丽水市政府《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2号)和丽水市农业局《丽水市2007年粮食生产意见》(丽农发〔2007〕17号)的文件精神,经过各县(市、区)农业局的推荐,综合考核各地完成2007年粮食生产的情况,并对各粮食生产示范方等进行验收和联评,全市共评选出优秀水稻高产示范户100户,每户奖励800元,计8万元;100亩以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方20个,每个奖励8000元,计16万元;评选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8个,每个奖励10000元,计8万元;评选20名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各奖励1000元,计2万元。以上总计34万元。
资金下达后,各县(市、区)农业局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粮食生产奖励资金的专款专用。
附件:1.丽水市2007年粮食生产扶持奖励资金分配表
2.丽水市2007年优秀水稻高产示范户名单
3.丽水市2007年粮食生产优秀示范方名单
4.丽水市2007年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名单
5.丽水市2007年度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二○○八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粮食生产 奖励 通知
抄送:市府办。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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