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食用菌产业的发展水平,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食用菌生产企业,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的要求,全力抓好食用菌生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市农业局考核验收、评选,“浙江天和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等14个基地列入市级2006年度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浙江百兴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获得市级2006年度“十佳营销大户”。
根据《关于加快食用菌产业升级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政发〔2006〕46号) 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符合奖励标准的14个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和10家“十佳营销大户”的奖励资金,共50万元下达给你们,请你们按要求及时拨付给相关基地建设单位和营销大户。其奖励标准:1、对首次获得省级以上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集中连片面积30亩(100万袋)以上的紧密型生产基地,每片基地市政府给予3万元奖励;2、被评为十佳营销大户的,每户给予0.5万元奖励。
附件:2006年度规模化食用菌生产基地和十佳营销大户奖励资金等分配表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食用菌 奖励 通知
抄送:市府办,各相关企业,陈建波副市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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