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特提出如下通知:
一、要把农机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上半年,我市发生拖拉机事故25起、死亡12人、重伤10人、直接经济损失2.13万元,分别比上一年同期上升92.3%、200%、150%、21.7%。特别是5—6月份,死亡9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各地必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时刻绷紧农机安全生产这根弦,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苦性和复杂性,强化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忧患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城乡车流、人流大幅增加,极易引起拖拉机事故。同时党的十七大将于10月15日召开,各地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加大农机安全工作的力度。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的领导、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责任制和农机安全生产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继续深化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组织“回头看”检查
7月份以来,我市开展了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但少数地方存在专项整治行动重视不够,工作不够扎实,责任落实不到位,联合执法机制尚未有效建立。这些问题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市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各地必须按照省综治委《关于批转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8月13日全省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排查、再督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课”,并组织开展好“回头看”,对前期排查和再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到位。对专项行动敷衍了事、工作不实而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地方要严肃查处,依法严厉追究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乡村、农户、学校,借助新闻媒体平台和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出黑板报、发手机短信等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员作用,利用“农机安全村”、“农机安全片组”等阵地,在国庆长假前组织驾驶员进行学习,认真贯彻好上级关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精神,宣传农机安全法规,讲解农机常识,剖析农机事故案例,提高广大驾驶员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要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让农机安全生产走进农村千家万户,让“平安农机”理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要针对“十一”黄金周的特点,结合拖拉机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组织、发动驾驶员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进行安全技术状态检查,做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农机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生产。要积极争取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进行现场行车管理,严厉查处技术状态差、无牌无证、脱检审、载客、超载、超速等严重违章的拖拉机运行。外省籍拖拉机要继续完善做好信息调查,建立档案,督促拖拉机的技术状况完好。对违章载客较多的地方,要作为路控重点,严防群死群伤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五、严格值班制度,确保农机安全信息畅通
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加强对公安交警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市农机监理所值班电话:
2262397 2262267
1390588801813600607922 13857071906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