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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07年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
2007-08-02
丽农发〔2007〕3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农办发〔2007〕11号和丽政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 2007年度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已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07年考核内容仍分三类,其中一类为基本工作目标,实行总分倒扣制为主;二类为重点工作目标,按项目实行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制;三类为争优创先目标,按争优创先等级予以加分。一类目标扣分为该项分值扣完为止,二类目标加分、扣分值均以该项标准分值的一倍为限。凡被实行一票否决、一类目标完成率低于80%均被取消本年度评先进资格。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今年凡经考核被确定为市级先进的县(市、区)各奖励5000元,市级先进数按30%比例确定,获得省先进的县(市、区),市局按1 : 1配套奖励。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内容的分解与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市局办公室。


 


  附件:1、 2007年目标任务及考核办法


   2、 2007年有关考核任务指标分配表


 


 


                            二○○七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目标 考核 通知  


抄送:省农业厅,市政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张成祖副书记,肖建中副市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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