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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关于下达2006年农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市局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贯彻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经各县(市、区)自查与市局考核,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莲都、青田、松阳、龙泉等四个县(市、区)农业局为优秀单位,遂昌、云和、庆元、缙云、景宁等五个县农业局为合格单位。
二、主要成效
2006年,在省农业厅的组织领导下,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全面深入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地农业部门认识到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目标更加明确。全面加强了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均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规划及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是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各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了对农业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和规范,严格行政许可收费,加强了行政许可服务和事后监管,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三是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地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能及权限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权,落实责任。
四是农业执法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有关部门支持下,执法经费投入逐步增加,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
五是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各地以“放心农资下乡”、“送法下乡”、“农业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和管理相对人法制培训班,全面启动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工作。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几点要求
2006年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离依法行政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体系建设和法制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一要继续深入实施《纲要》。要在制定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抓紧做好依法行政各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重点抓好重大事项民主科学决策制度、重大农业预警应急机制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二要建立农业法制监督与普法教育的长效机制。坚持以法律审核、层级监督、执法人员管理等为主要的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农业法制监督的长效机制,推进农业法制监督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资源整合,要把农业普法教育与农业系统的各种培训、农业执法管理活动相结合,建立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建设“平安丽水”的要求,把农业法制、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培训力度,鼓励执法干部通过函授、自学等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农业法制、执法干部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法律审核和执法办案能力。加大农业行政执法投入,进一步改善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不断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
二○○七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农业 执法 考核 通报
抄送:省农业厅政法处,省农业厅执法总队,市法制办。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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