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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丽水市200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
2007-07-04
丽农发〔2007〕13号
    
 


有关县(市、区)农业局、财政局、环保局:


  《丽水市200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丽水市200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


 


 


         丽水市农业局  丽水市财政局     丽水市环保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丽水市2007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


 


  规模化养猪场排泄物污染治理是省政府“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生态城市、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规模化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有效促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提升畜牧业现代化整体水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农专发〔2006〕24号)文件精神,制定丽水市2007年规模化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畜禽养殖方式转变和控制畜禽养殖业排泄物排放量为主题,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畜牧业为方向,结合丽水的实际,通过排量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大力推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的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等排泄物治理技术,按照农牧结合的“能源生态型”治理模式,推行 “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低成本化”的排泄物治理方式,充分利用农田、果园、林地的自然消纳,达到粪尿污水的“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种养业的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二、设计依据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9号令)


  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4、《畜禽养殖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


  5、《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验收办法》


  6、《丽水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7、《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2〕105号)


  8、《关于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农专发〔2006〕24号)


  三、工艺流程及具体要求


  1、工艺流程 


  采用当前国内成熟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处理工艺,养殖场产生的污水通过化粪池沉淀后,由沟渠管道引入厌氧发酵池集中处理,处理后产生的沼气作为能源用于烧饭、照明、猪舍保温等;其沼液和沼渣通过果园、茶园、菜地、竹林、鱼塘等以农牧结合、种养结合的模式,进行综合利用,实现规模化养猪场排泄物的“零排放”。


  具体工艺流程简图:  


(用于烧饭、照明、淋浴、猪舍保温)


                                 沼气


                                    


猪场排泄物(污水) → 格栅 → 酸化池 → 厌氧发酵池 → 沼渣(沼液)→农作物(果园、林地、花卉、蔬菜)及养鱼等综合利用。


  2、具体要求


  (1)建造干粪堆积场。做到干湿分离,干化清粪,集中堆积,达到污物减量化的要求。根据各场的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干粪的利用方式,建造相配套容积的“防雨、防渗、防漏”的干粪堆积场,有效防止粪便造成的污染和地下水污染。


  (2)实行雨、污分离。改造养猪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离收集输送系统,布设暗沟,达到场内污水与雨水分流,实现排污减量化。建造干粪堆积场和雨、污分离,这两项工作由养殖场负责完成。


  (3)建造沼气工程。利用成熟的沼气工程技术,依照各自的饲养规模、生产条件和对粪尿的利用方式,建造包括酸化池、厌氧发酵池、氧化塘等污水处理设施,运用沼气工艺和畜禽粪便生产沼气、有机肥等,实现粪尿污水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各场的酸化池、厌氧发酵池的容积不得少于100立方米。


  (4)配套资源化利用。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和污水零排放的治理要求,充分利用茶园、果园、竹园、菜地、农田及鱼塘,消纳沼渣、沼液,避免二次污染,提高沼气、沼液和沼渣的综合利用率,达到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


  四、计划安排


  鉴于2007年全市需治理的53家规模场的实际,治理工作原则上由各县(市、区)主抓,市农业局根据工程进度,负责联系协调、检查指导、验收上报工作。


  1、2007年3月中旬召开市农业、财政、环保、能源等单位协调会,研究安排工作方案。


  2、2007年3月下旬,由县(市、区)农业局牵头,召集财政、环保、能源等单位开展方案设计论证、制定治理方案,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3、2007年4月上旬,开展工程招投标,由县(市、区)农业局组织。


  4、2007年4—10月工程施工,10月底结束施工,11月20日前由市农业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完毕。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各地要把排泄物治理工作列入今年工作的重要议程并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按省里下达的治理计划、工作目标和验收要求,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早治理、早完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联络员,建立治理进度月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农业、财政、能源、环保等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级财政要配套一定的资金予以保障。


  2、监管并重,确保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沼气工程实行标准化设计。凡从事设计、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专业技术规范进行勘测、设计、施工,从业人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沼气生产工》资格证书。按照《畜禽养殖场污水治理沼气工程建设技术指南》进行设计、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以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中心,把工作重点从单纯治理转移到建立以监督、管理并重的工作机制。预防与监管两手抓,预防在先、保证工程各道关口,确保畜禽养殖排泄物治理工作健康、稳步向前推进。


  3、开展宣传培训,营造治理氛围。总结借鉴去年我市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通过《丽水日报》、《处州晚报》和丽水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的宣传,提高养殖场主对污染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通过现场会、参观学习和专题讲座等方式,推广先进实用治理技术和有效经济模式,大力营造排泄物治理的良好氛围,为净化自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把好正确的舆论导向。


  六、2006年治理任务 


  1、莲都区13家 : 


潘海君养殖场   朱君太养殖场  夏星建养猪场    平耿龙养猪场  朱回松养猪场    谷龙明养猪场    叶小伟养猪场   朱大敏养猪场     何小平养猪场   黄仲仙养猪场     周理仓养猪场     倪振平养猪场  


 王秀华养猪场


  2、青田县 1家 :青田现代生态养殖公司


  3、龙泉市 8家:


叶敏华养殖场    付大路养殖场    王火妹养殖场 


蒋樟成养殖场    朱金根养殖场    殷晓青养殖场 


蒋建荣养殖场    胡昌荣养殖场


  4、庆元县6家:


庆元县练荣标猪场  庆元县良种推广站猪场


庆元县吴顺传猪场    庆元县县中队猪场    


庆元县大济猪场      庆元县吴玉环猪场


  5、缙云县8家:


前路农大绿色养殖场    缙云永馥养殖有限公司  


古溪猪场   长坑猪场   庭友猪场   旺福猪场 


克法猪场   秀龙猪场


  6、遂昌县3家


科农畜牧有限公司     摇风停猪场       张严平猪场


  7、松阳县14家


松阳丽安成圣养殖场  友口福养猪合作社基地        何蔚光猪场  刘关根猪场   毛飞岳猪场   徐秀球猪场   陈理伟猪场    王文义猪场叶定宝猪场   李关龙猪场   杨裕宗猪场   叶新明猪场    廖军猪场  潘勇伟猪场


 


 


 


 


 


 


 


 


 


主题词:畜牧 规模化养殖场 治理 方案  


抄送:省农业厅,陈荣高市长,沈仁康副市长、庄志清副市长,肖建中副市长,徐国强副秘书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9日印发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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