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07年粮食生产的意见》(浙农专发〔2007〕42号)精神,结合我市生产实际,现就2007年全市粮食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2007年我市粮食生产指导思想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以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为突破口,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以水稻高产竞赛、科技示范户、粮食生产示范乡镇为抓手,强化服务,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和普及率;以增加投入为支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抛荒,稳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种植效益。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3万亩,总产量54.5万吨(附表)。
各县(市、区)要将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认真抓好计划落实和督促检查,保证生产目标顺利完成。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加大水稻良种补贴力度,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并增设了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助。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涉及的项目内容市政府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增加对粮食生产的直接投入。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有效保护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各地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耕地占用补偿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鼓励扩种绿肥,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落实培肥改良措施,加快建设高产优质良田。要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帮助农民搞好作物种植布局, 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抛荒,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作物和春季鲜食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力争多种、种好,提高农田复种指数,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三、全面实施“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
各县(市、区)要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2号)精神,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制订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
1、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根据我市生产实际,全市计划推广超级稻组合45万亩。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Ⅱ优7954、协优9308、金早47等优质高产组合(品种),扩大种植中浙优8号、甬优9号等组合。旱粮作物重点示范推广引豆9701、台292、苏玉糯系列、浙凤糯2号、浙凤甜2号等品种。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和推广力度。
2、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继续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组织动员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专业合作,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切实做好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村村有示范田,乡乡(镇)有示范方,县级百亩以上示范方数目不少于3个。积极组织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3、大力推广应用水稻高产节本增效技术。继续推广省工节本增效的水稻直播栽培、抛秧栽培以及旱育秧栽培技术,全市推广直播栽培面积2万亩,推广稻鸭共育技术2.5万亩,应用单季稻“五改”技术25万亩、水稻强化栽培技术10万亩和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50万亩,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技术。积极示范富硒稻米生产技术,做好旱育保姆的试验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稻米生产。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重点抓好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实施水稻病虫综合防治85万亩。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
4、稳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发展种粮大户队伍,在总结成功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各地农业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培育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建立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植保等各类专业组织,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种粮效益。
附件:各县(市、区)2007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分解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07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分解表
单位:万亩、万吨、公斤
县(市、区) |
面积 |
产量 |
亩产 |
全市合计 |
163 |
54.5 |
334 |
莲都区 |
16.3 |
5.3 |
325 |
龙泉市 |
27.6 |
10.1 |
366 |
青田县 |
19.1 |
6.2 |
325 |
云和县 |
7.7 |
2.5 |
325 |
庆元县 |
16.2 |
5.5 |
340 |
缙云县 |
19.3 |
6.9 |
358 |
遂昌县 |
23.6 |
7.3 |
309 |
松阳县 |
19.0 |
6.0 |
316 |
景宁县 |
14.2 |
4.7 |
331 |
主题词:粮食 生产 意见
抄送:省农业厅,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肖建中副市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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