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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粮食生产意见
2007-07-04
丽农发〔2007〕17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2007年粮食生产的意见》(浙农专发〔2007〕42号)精神,结合我市生产实际,现就2007年全市粮食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2007年我市粮食生产指导思想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实施“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以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为突破口,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以水稻高产竞赛、科技示范户、粮食生产示范乡镇为抓手,强化服务,提高技术的到位率和普及率;以增加投入为支撑,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抛荒,稳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种粮种植效益。全市粮食播种面积163万亩,总产量54.5万吨(附表)。


  各县(市、区)要将指导性计划分解下达到各乡镇,认真抓好计划落实和督促检查,保证生产目标顺利完成。


  一、做好政策宣传落实,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实行粮油种植大户直接补贴、早晚稻谷最低收购价和价外补贴,加大水稻良种补贴力度,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并增设了水稻病虫统防统治补助。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涉及的项目内容市政府将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配套政策,增加对粮食生产的直接投入。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监督和检查,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民手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加强耕地保护,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基础,要不断完善农业生产设施条件,有效保护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各地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禁任何毁坏、破坏耕地的行为,禁止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种树造林和从事非农项目建设,建立健全耕地占用补偿制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实施沃土工程,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行动,鼓励扩种绿肥,实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因地制宜落实培肥改良措施,加快建设高产优质良田。要充分尊重农民种植自主权,帮助农民搞好作物种植布局, 正确处理好结构调整和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制止抛荒,以春冬两季为重点,积极扩大冬季作物和春季鲜食旱粮作物种植面积,力争多种、种好,提高农田复种指数,确保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三、全面实施“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


  各县(市、区)要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丽水市单季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2号)精神,结合当地生产实际,制订相关政策,认真组织实施。


  1、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根据我市生产实际,全市计划推广超级稻组合45万亩。水稻重点推广中浙优1号、两优培九、Ⅱ优7954、协优9308、金早47等优质高产组合(品种),扩大种植中浙优8号、甬优9号等组合。旱粮作物重点示范推广引豆9701、台292、苏玉糯系列、浙凤糯2号、浙凤甜2号等品种。各地要科学合理确定适合当地种植的主导品种,加大优质高产新品种的试种、示范和推广力度。


  2、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继续全面开展水稻优质高产示范竞赛活动,组织动员栽培、种子、植保、土肥等技术人员,发挥各自优势,加强专业合作,建立示范点,确定示范内容,落实各项技术措施,切实做好示范项目实施工作。要求村村有示范田,乡乡(镇)有示范方,县级百亩以上示范方数目不少于3个。积极组织水稻“万村优质高产示范”活动,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村,都要选择1户种粮水平高、接受能力强的农户作为水稻高产示范户,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农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做好联大户、联基地工作。


  3、大力推广应用水稻高产节本增效技术。继续推广省工节本增效的水稻直播栽培、抛秧栽培以及旱育秧栽培技术,全市推广直播栽培面积2万亩,推广稻鸭共育技术2.5万亩,应用单季稻“五改”技术25万亩、水稻强化栽培技术10万亩和实施单季晚稻“双百工程”50万亩,进一步推广旱作高产高效技术。积极示范富硒稻米生产技术,做好旱育保姆的试验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稻米生产。加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对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预警控制能力,重点抓好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重大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实施水稻病虫综合防治85万亩。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


  4、稳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发展种粮大户队伍,在总结成功模式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继续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提高粮食生产规模化水平。各地农业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粮食生产的指导,结合当地实际,加快培育发展粮食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建立为粮食生产服务的农机、植保等各类专业组织,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发展订单生产,提高种粮效益。


 


  附件:各县(市、区)2007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分解表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各县(市、区)2007年粮食生产面积、产量分解表


                               


                                   单位:万亩、万吨、公斤






















































































































县(市、区)


面积


产量


亩产


全市合计


163


54.5


334


莲都区


16.3


5.3


325


龙泉市


27.6


10.1


366


青田县


19.1


6.2


325


云和县


7.7


2.5


325


庆元县


16.2


5.5


340


缙云县


19.3


6.9


358


遂昌县


23.6


7.3


309


松阳县


19.0


6.0


316


景宁县


14.2


4.7


331


 


 


 


主题词:粮食 生产 意见


  抄送:省农业厅,市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肖建中副市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4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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