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局:
2006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文件精神,制定、落实一系列扶持粮食生产的措施,千方百计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2006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预计166.25万亩,总产量54.89吨,超额完成了粮食生产指标。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1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科技普及推广着力提高水稻单产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6]86号)的文件精神,依照丽水市农业局、丽水市财政局《丽水市2006年度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丽农发[2006]42号)的文件要求,经过各县(市、区)农业局的推荐,综合考核各地完成2006年粮食生产的情况,并对各粮食生产示范方等进行验收和联评,全市共评选出水稻复种面积在30亩以上的优秀种粮大户50户,每户奖励2000元,计10万元;100亩以上水稻优质高产示范15个,每个奖励8000元,计12万元;评选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6个,每个奖励10000元,计6万元;评选30名优秀基层农技人员,各奖励1000元,计3万元。总计31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该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下拨到各县(市、区)财政局,然后下拨到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请各县(市、区)认真抓好各项资金的落实,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1、2006年粮食生产扶持奖励资金分配表
2、丽水市2006年度粮食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3、丽水市2006年度优秀种粮大户名单
4、丽水市2006年粮食生产优秀示范方名单
5、丽水市2006年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名单
二○○七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粮食 奖励资金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财政局,肖建中副市长,徐国强副秘书长。
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2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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